近日,广西钦州市制定出台了《钦州市非公有制企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暂行办法》,从明确人才待遇、落实培养措施着手,重点鼓励支持石油化工、装备制造等领域非公企业引进培育储备高层次人才。
《办法》规定,非公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三项待遇,以提高企业引才积极性:对企业引进的人才,直接给予6万元-6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5万元-10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,给予对应享受与原来同等的各级政府特殊津贴待遇,可采取“一人一议”的办法优先安排科研启动经费和创业经费。《办法》提出了三项人才培养措施:每年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遴选10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个性化培训;改革职称评审制度,对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,经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组建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,开展职称评审;支持非公企业建设技术创新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,对非公企业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等,给予资金资助。